关于做好遵义医学院2017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7-05-17 00:00临床教学部

各院系、珠海校区、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导师及2017届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遵义医学院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和《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管理部门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要求

1、研究生申请预答辩时间:2017年03月25日-4月15日。

2、硕士研究生进行预答辩前材料审核

导师、学科和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按照《遵义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审核研究生的预答辩材料,包括课程成绩、所修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确定是否同意硕士研究生的预答辩申请。审核材料如下:

(1)课程成绩、所修学分及培养手册的完成情况;

(2)发表论文情况;

(3)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研究生在通过预答辩申请及预答辩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以下简称“答辩”)。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2017年4月01日-5月31日。

各硕士点需于5月31日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的,不得向学位分委员会及校学位委员会提出学位授予申请,自动推迟申请答辩和学位授予。

2、研究生向各二级院系和联合培养单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进行学位论文形式审查

(1)学术型、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详见附件;

(2)规培型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详见附件(适用于病例调查分析、Meta分析、临床调查报告),综述及病例报告的学位论文模板另见通知。

(3)研究生于5月10日前持导师签字后的“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申请书至各二级院系、联合培养单位并提交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学位论文命名方式为:“学号_作者姓名_论文名称”,由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发送至研究院培养科邮箱(459210965[at]qq[dot]com)。研究生院培养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以书面形式统一反馈给各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WORD版本学位论文需删除图表、参考文献、致谢、本人简介等内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文字重合百分比≤20%的学位论文,视为检测合格;在20%-30%之间的,由研究生和导师写出书面说明后方可进行答辩;文字重合百分比≥30%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须修改后对学位论文进行复检;重合比≥50%,将对其提出警告,按延期处理。其他详见《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办法》(遵医院办发〔2014〕38号)。

(4)研究生导师应严格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把关(包括审查学位论文中的低级错误,如错别字,语句错误,格式,图表、公式、参考文献等撰写不规范,论文的排版不符合学校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要求等)。

3、申请正式答辩提交材料清单

(1)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1本(实名);

(2)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奖和鉴定成果等;其中论文需提交PDF文件打印件或纸质版全文复印件;所有发表论文的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遵义医学院”或“遵义医学院+医院名称”);

(3)论文评阅意见书(详见答辩手册内)。要求聘请校外两名同行专家(三甲医院或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副高以上职称,具有硕士导师及以上资格)进行学位论文评阅,评阅意见中要明确写明是否同意申请答辩及论文不足之处(附学位论文评分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发表论文未见刊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申请先答辩,填写《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承诺书》(详见附件),在正式答辩前2周交到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

二级院系审核上述相关材料并在附件表格登记,然而将汇总表格报研究生院学位科(相关材料原件不用上交,供研究生院学位科备查)。

4、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要求

(1)答辩委员会组成:各学科正式组织答辩时,应成立一个或若干个由5-7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教授或有硕导资格的副教授。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应报学位分委员会审批。(注:联合培养单位确定专家4人,秘书1人,学校委派专家1人,答辩主席临时确定)。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有外单位(三甲医院或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专家1人。基础学科答辩时必须邀请一名临床学科专家,临床学科答辩时必须有一名基础学科专家,否则答辩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科和导师负责)。导师和学位论文评阅人不得参加所指导研究生或所评阅学位论文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

(2)工作要求:

①本院专家只能参加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

②答辩委员会应严格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相关要求组织答辩,采取即问即答方式,同时应保证每一个硕士研究生有充足的答辩时间;

③研究生须提交完整详细的《科研原始记录》本,以备答辩委员查阅;

④答辩秘书需详细记录答辩过程,特别是答辩委员对学位论文的质询。

⑤答辩专家应加强对答辩学位论文质量的评议,严格把关。对于学位论文质量不合格(如研究设计严重缺陷、结论严重错误、撰写明显不规范等),但仍通过答辩的,答辩委员会委员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是我校导师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学校将进行减少下一年度招生指标或停招,以及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

5各院系需于6月5日前召开各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情况,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答辩材料报送时间:各院、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认真审查、收齐答辩材料,在6月10日前将材料整理装袋后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学位论文答辩的督导工作和要求

1、2017年继续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请各学科在正式组织答辩前1周,将答辩时间、地点报二级院系,审核后发研究生院培养科(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详见附件)。

2、各硕士点的答辩督导专家由研究生院统一委派。研究生院成立答辩督导专家委员会,由具有丰富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教授(含退休教授)和新增研究生导师组成。研究生院随机抽查答辩场次,抽查答辩场次比例占总答辩场次的30-50%;对每个抽到的场次,安排一名教授和一名新增研究生导师参与答辩全过程进行督导,填写督导评阅表。如督导委员认为研究生论文有质量不合格和/或答辩程序有严重不规范等问题,由研究生院调查或抽取答辩相关材料审核。对于答辩程序不规范的,要求重新答辩;对于学位论文质量不合格的,予以延期重新答辩或者不予授予学位等处理。

四、答辩后学位论文抽查工作

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在继续配合完成教育部、省学位办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答辩后学位论文的抽查工作。

1、答辩后学位论文抽查工作要求

(1)抽查时间:6月1日-3日。

(2)抽查范围:所有申请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在抽查范围内,抽查比例不低于30%。

(3)抽查的内容及结果的处理。

抽查内容的重点是学位论文答辩后的修改完善情况。所有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需于6月1日前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每项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逐项修改;对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存在争议的,需充分说明未修改的理由。相关修改情况和理由用清单方式详细列出(详见附件)。认真完成“答辩后修改”这一必需环节后,再进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导师和学科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1日前由二级院系汇总提交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阅。研究生院于6月5日前将抽查评阅结果返回各二级院系,供学位分委员会评议讨论学位授予。

对于不能按时提交修改后学位论文者,不予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

2、对于学位授予后国家、省级教育主管、校内等部门抽检的结果,学校将予以及时通报。对在抽检评价有“不合格”等级的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停招或者取消导师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其中,取消导师资格的指导教师在三年内不得申请导师资格遴选;对相关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对参加该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校内答辩委员采取通报、减少招生计划或停招等方式进行处理;对相关学位授权点采取减少招生计划、减少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包括学科建设经费和硕士点经费)直至调整取消学位授权点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研究生答辩后提交答辩材料清单

1、研究生答辩后提交材料

(1)培养手册。

(2)研究生答辩手册(一)1本,需装订成册。

(3)研究生答辩手册(二)1本,需装订成册。

(4)纸制版论文一本,电子版论文,在《学位论文独创申明、学位论文版权授权书》一页必须扫描本人和导师手写签字,另图书馆需交一本纸制论文,电子版论文可直接在图书馆网上上传。

(5)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交临床轮训手册一本(手册内容须手填)。规培型研究生需提交规培相关材料一本。

注:答辩手册均需胶装,不得使用订书钉固定

2、研究生提交材料要求

用档案袋将以上材料装袋,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学号、姓名、专业、导师及联系电话。

3、各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材料

(1)研究生答辩材料。

(2)各二级院系研究生答辩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建议)。

(3)各二级院系研究生答辩情况统计表,模板见附件。

(4)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表。

(5)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定稿电子版论文(PDF)。

4、答辩现场照片电子版。

六、有如下情况的研究生不能答辩:

1、未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规定学分;

2、教学(科研)实践、临床实践不合格,未获得相应学分;

3、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综合能力考核不达标;

4、硕士学位论文经研究生院形式审查不过关;

5、硕士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后不同意答辩;

6、未按要求完成《遵义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手册》所规定内容;

7、未交清学费。

备注:相关学位论文答辩手册及表格详见附件

遵义医学院研究生院

2017年03月06日

遵义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会议记录要求(参考)

一、研究生论文答辩记录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完整地记录答辩的程序和有关内容,准确地反映答辩的实际水平。会议记录要求书面整齐,字迹清晰,简明扼要;对字迹潦草、内容不完整的记录,必须重新整理。

二、会议记录人必须具备一定的速记及文字处理水平。

三、论文答辩会议记录的基本内容。按照论文答辩工作的程序,论文答辩会议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一)会议开始。各院系学位分委员会委派答辩主持人到现场宣布答辩会议开始(其内容包括:答辩主持人自我介绍、答辩时间、答辩地点),介绍答辩委员会各委员和秘书,并对答辩的公正性、严谨性提出要求,最后将答辩工作移交答辩委员会主席,开始后续答辩工作。

(二)导师介绍答辩人情况(其内容可略记)。

(三)答辩人简要介绍论文(一般15-30分钟)。记录内容要求抓住重点,文字简洁。

(四)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

要求以序号的形式,简单明了地记录XXX成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五)答辩人回答问题。

针对有关提问,要求以序号的形式尽可能详尽地记录答辩人的回答(此项的文字内容应占整个答辩记录的70%左右)

(六)会议秘书宣读论文评阅意见书。

(七)评议、填写评分表、投票。

应简要说明其过程(30~50字左右,不能只照抄标题)。

(八)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投票结果。

要求准确反映决议内容,在“答辩记录”中记录投票结果,写清“决议”内容,最后写明:经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一致同意、建议授予 ××× 硕士学位或多少票同意,多少票不同意,同意票数超过2/3(或未超过2/3),建议(或不建议)授予 ××× 硕士学位。

另外:在“关于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决议”中和“遵义医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表”上也一定要填写决议内容并写明:经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一致同意、建议校学位委员会授予 ××× 硕士学位。或多少票同意,多少票不同意,同意票数超过2/3(或未超过2/3),建议(或不建议)校学位委员会 ××× 硕士学位。

特别注意:会议秘书必须按八项要求逐项写明,不得合项;研究生必须将整理好的答辩材料在答辩后三天之内交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办公室。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撰写参考提纲(参考)

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决议内容,一般应包括对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评述:

论文选题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及应用价值(重大/较大/一定)。文献综述

1、阅读和掌握国内外文献(大量/较广泛/达到要求)。

2、综合分析能力(强/较强/一定)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及论文成果

1、知识水平

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较好/基本)。

2、科研能力(强/较强/一定)

3、论文成果

新见解(有/无),必须扼要指出,理论价值(突出/较突出/一定)或应用价值(突出/较突出/一定)。

四、论文规格

条理(清晰/较清晰/不清晰),文字(通顺/较通顺/不通顺),图表(规范/较规范/不规范)

五、论文的主要实验(或试验)评价

1、实验(或试验)设计和方法(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

2、实验(或试验)结果整理和分析(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

3、实验(或试验)结论(可靠/不可靠)

六、答辩表现

表达能力(很好/良好/较好/一般);回答问题(切题/较切题/不切题)。

七、答辩委员会结论意见

八、论文平均分

九、答辩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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