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5-06-18 18:55人力资源部

 

 

为加强医院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2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个岗位,共计102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6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年龄放宽具体年限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为准)。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对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规培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对应专业一致,不一致则不能报考。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设置参考教育部学科目录及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使用的参考专业目录(“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

特别提示:

①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考生,在报名表中如实填写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

资格复审环节由考生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考生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一级学科专业名称相同的视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

2025年经住院医师规培化培训合格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培训证明和成绩合格证明,证明中需说明规培专业。提供合格证明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岗位表》中明确放宽时间提供证书原件的除外)。

3)定向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面向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3年、2024年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4定向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5)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岗位表》中明确放宽时间提供证书原件的除外)。

10.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遵义市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截至2025年6月1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5年6月18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5年6月1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人员。

10.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5年6月27日9:00至7月4日17:00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5年6月27日9:00至7月5日17:00。

(三)网上缴费:2025年6月27日9:00至7月6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25年7月8日9:00至7月12日8:30

(五)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若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五、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及问题咨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在2025年6月27日9:00至7月4日17:00进入“http://hn.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3371”,通过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考生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报名表》、相关承诺书等内容,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二是考生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是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审批备案)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五是考生在填完报名信息,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进行审核。在报名结束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进入待审状态,此时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六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须再次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进行提交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