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6-03-28 21:29临床教学部

为切实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遵义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学科专业

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有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5)和老年医学(105103),招生计划以学校下达计划指标为准。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一)复试报到时间:4月1日(周三)8:00—8:30

 地点:科教楼四楼八阶

    (二)专业测试时间4月1日 8:40

 地点:科教楼四楼七阶

    (三)综合面试时间4月1日 14:00

 地点:科教楼一楼三号会议室

三、考生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按照《遵义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提交所需材料。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具体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需有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可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过级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各类获奖材料等。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1.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测试方式为笔试。

2.实践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4.综合面试。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如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专业素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职业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医德医风及遵守相关职业法律法规等。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4)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研究进展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沟通及表达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如流畅表达个人观点,看待问题的个人见解等。

在保证“公平、公正”前提下,复试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面试内容。

5.心理素质测试。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参考。

)复试成绩计算

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如下:

学术学位考生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25%+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

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2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15%+英语水平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0%

复试有效成绩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成绩的计算

拟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方式如下: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拟录取有效成绩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生-导师”双向选择

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拟录取成绩排名及双向选择情况,确定考生入学后的指导教师。

(四)签订诚信承诺书

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按后续通知提交《拟录取诚信承诺书》。

六、政审及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按照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系列公告1:遵义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政审及体检

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后,政审和体检资料原件提交学科(专业)复试组审核。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在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其他

1.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2.任何人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涉密的招生工作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51-23110437  李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遵义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26年3月28日    

更多我院平台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