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表彰
2017-12-06 00:00宣传科
12月5日,在遵义市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大会上,我院荣获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表彰,徐文英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表彰。
自创文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在市创文指挥部、市文明办、市卫计委的科学指导下,高度重视创文工作,结合实际形成了“院党委重视、文明办牵头、多部门齐抓、全院职工参与”的创建格局,坚持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工责任制,从领导机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奖惩措施等方面全方位抓落实,众志成城、上下齐心,认真履行了创文职责,确保了院区及责任区域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确保了创文期间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我院将以此次表彰为鼓励,牢记责任担当,更加努力地肩负起创文工作职责,落实好创文常态化工作,结合医疗服务工作实际,维护巩固创文成果,充分发挥我院的行业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