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
2016-12-09 00:00宣传科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厨
具设备、桌椅等采购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按照院部工作安排,拟对新院区职工食堂的劳务外包、厨具设备、桌椅及家具等进行分项采购安装招标,诚邀具有合法资质并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参与我院择期组织的竞争性谈判(详细资料报名索取)。
一、项目简介:新院区职工食堂建筑面积约800㎡,含2间接待包厢,食堂大厅能满足300人同时就餐。
二、各分项采购招标报名条件:
(一)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含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餐饮服务许可证,且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
3、在遵义市内有固定的餐饮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得低于500㎡)或具有五家及以上单位食堂餐饮服务业绩;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职工食堂厨具设备采购安装: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是生产企业或是授权代理经销商;报价时出具原厂商授权书,成交后供货时出具原厂商出货证明;
3、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格证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职工食堂桌椅及家具采购安装: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名供应商为家具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报名供应商的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招标内容;
4、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必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环保检测报告;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资料或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
四、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部(行政二区三楼)
六、联系人:何 勇 联系电话:0851—28921500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