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
2019-04-15 00:00宣传科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间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23日,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从2018年1月起至2020年底结束。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三个“事关”)
在全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1、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3、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五个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针
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既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步骤。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八、中央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类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九、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的区别
一是重视程度不同。“打”是从政法机关依法履职的角度出发的,由政法机关作出部署并组织实施。“扫”则是整合多部门力量,由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集党和国家之力。
二是广度和深度不同。“打黑”是从社会治安的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扫黑”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出发,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三是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同等重要。“打黑”强调“打”的多,强调“防”的少;扫黑”则更加重视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源头防范力度。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
1、各级党委、政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承担分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
2、各级政法机关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
3、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承担行业监管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十一、中央督导组督导工作的“六个围绕、六个重点”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重要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溢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结合”
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十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十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十五“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对“保护伞”“包庇”行为的规定
《刑法》第294条第三款规定的“包庇”行为,不要求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酌情从重处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先有通谋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
十六、中央明确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打好三大仗)
2019年2月19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上,郭声琨同志指出今年是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要打好“攻坚仗”,全力侦办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决查处背后“关系网”、“保护伞”。
要打好“法律仗”,创新完善办案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依据,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要打好“治理仗”,推动建强基层组织,完善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十七、中央对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六个延伸)
1、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重拳出击、穷追猛打,不断取得突破性战果。
2、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要把网络空间、新兴领域纳入专项斗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防止其成为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
3、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要把打“保护伞”作为下一步主攻方向,务必做到除恶务尽。
4、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要充分做好准备,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起诉、审判工作,确保黑恶犯罪依法受到应有惩处。
5、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从政法、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转变,努力让各行各业都成为涉黑涉恶问题的“绝缘体。
6、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要把夯实根基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
十八、全国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10-12389
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举报网址http://www.12389.gov.cn/
十九、遵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1、遵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851-28687170
举报信箱:遵义市新蒲新区建投大厦市级行政办公中心一号楼A区市委政法委(遵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zysshcebgs[at]163[dot]com
2、遵义市纪委、市监委
举报电话:0851-12388
举报信箱:遵义市新蒲新区建投大厦二号楼市纪委信访室
3、遵义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851-110
举报信箱: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4号义市公安局新大楼4楼4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