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
2017-05-17 00:00科研部
今年年初,我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向国家食药监总局申请资格认定。医院上下齐心协力,各个部门积极配合,经过紧张筹备,顺利通过审核。
5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我院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我院妇科、儿科、呼吸内科、肝胆外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等7个专业荣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据悉,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的临床、药理和/或其他药效学方面的作用、不良反应和/或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资格认定,是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并保障其安全的有效手段,亦是保证药物临床研究质量的重要措施。这不仅是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荣耀,更是全院职工共同努力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