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15851”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8-09 00:00科研部
各部门、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市15851人才办[2017]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科研条件,在项目实施中锻炼、培养人才,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人才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本项目的人员,一般应是“15851人才工程”各层次人才、我市引进的博士、学科带头人,在省内有影响的骨干人才;
2.申报的项目需在2016年1月以后获得厅级以上项目立项,尚需部分经费资助的项目:
3. 申报的项目需紧紧围绕我市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新材料、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或领域的发展,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作用,实施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所需材料
1.《遵义市“15851人才工程”经费资助项目申请书》;
2. 申报单位的推荐报告;
3.《遵义市“15851人才精英工程”项目资助经费申报一览表》;
4. 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1.《申请书》、《申报一览表》等资料,从附件中下载。
2、申报材料一式1份(须附电子文档)请于2017年9月8日前报送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科研部,联系电话:0851-28923830
联 系 人:屠琳 匡洪志
附件:
科研部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