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一届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召开

2017-10-26 00:00宣传科

2017年3月7日下午5点,我院第一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在行政一区2号会议室召开,院党委书记、院长刘代顺,伦理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

   刘代顺院长强调,为强化医务人员的伦理观念,保护受试者权益,我院特成立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GCP及相关法规开展工作。我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要以独立、客观、公正和透明为审查原则,审查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公认的生命伦理准则,对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道德进行审查,旨在为受试者提供尊严、权利、安全和福利的保证,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促进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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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伦理委员会工作员现场签订了承诺书,刘代顺院长为各委员颁发聘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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