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桃溪院区公有业务性用房招租公告

2025-03-14 16:57后勤部

 

根据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一医)的工作安排,现就市一医桃溪院区公有业务性用房项目的承租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招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有业务性用房项目招租基本概况

1.公有业务性用房:共  要求  间作为综合类小超市统一运营,旨在为患者及家属提供日常用品购买服务。另外  间作为餐饮相关便民服务领域,  间整体打包招租。

2.房屋面积: 30 平方米/间六间180平方米。

3.招租底价为人民币65/平方米,六间每月租金人民币 11700.00 元(含增值税,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等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由承租人承担)。

4.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报名时缴纳未中标者于中标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退款。)

5.租赁期:  租赁费收取方式:一年一交,自签订合同之日全额交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合同完成前提前两月交清。

二、报名方式:现场复核相关资质或证件报名;

三、报名费用:无。

四、报名时间:2025  3   17 日至 2025  3   21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五、报名地点: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桃溪院区后勤(遵义市红花岗银河290原外科楼二楼后勤办公室)。

联系人聂怡晶老师18685210072    冯进老师18089613781

六、报名所需资料:

1.公司资质(含: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需提供以上纸质版资质一套,并每页加盖报名公司鲜章,且所有报名资料需用U盘提交电子档资料。

七、租赁人资格及要求:

1.报名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租赁用房的使用范围:按合同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申请报名参加租赁。
  4.要求租赁人具有合法有效证件。
  5.凡是拖欠出租人款项的意向租赁人,须在缴交完所欠款项后才能参与本次招租。
  6.出租人有权拒绝曾经违反招租规定、对出租人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租赁人参加招租。
  7.对于曾经违反招租会场纪律、扰乱招租秩序的意向租赁人,出租人可拒绝其参加租赁权招租会。

8.租赁用房,在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擅自转租和分租。 

9.在租赁期内,得人对承租物业的建设利用和经营管理等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租赁。

八、公开招租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在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注: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请有意向的承租人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

2025 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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